诚五行属性是什么?
“诚信”的五行归属,历来是有争议的。在《道德经·德经》里,有“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一句,陈鼓应先生认为此句中的“德”字,通“得”,指获得之意(见《老子今注今译》)。按此义解,“上德不德”是说真正具有道德的人是不追求外在利益的,故能保有道德;而“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则是说道德低下之人,为了取得利益便不去放弃那些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结果反而失去了原有的德行。由此可知,这里的“德”是“利”的对立概念,与《尚书·泰誓》所言“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意义是一致的。那么,这个“德”显然指的是老百姓所看重的、所希望拥有的公平、正义等精神层面上的价值观念了。
到了西汉时期,董仲舒将阴阳五行的理论引入儒学,把“阴阳”“五行”作为解释宇宙生成和社会结构的根本法则。他将“仁义礼智信”五常与之联系起来,其中把“仁”归属于木行、“义”归属于火行、“礼”归属于土行、“智”归属于金行、“信”归属于水行,即所谓五常之德配五行的说法。不过这里讲的只是五德的性质所属而已,至于五德的性质在现实社会中的作用方向如何,董仲舒并没有论及。 东汉末年,儒家学者张衡在其著作《灵宪》和《正汉仪》中提出一个新的看法,他说:“五行所以佐成六府也……五行用事则仁明君在位矣。”他主张五德的运行是有方向的,是循环往复的,其作用对象也是按照一定的顺序递进的,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五德的作用方向是这样的——木德生火,火德生土,土德生金,金德生水,水德生木。
这种观点在当时是很受人推崇的,并得到朝廷的认可,成为国家政令的官方学说,一直沿用到唐代。但是后世学者对于这种说法是否确凿,还是存在很大疑义的,如宋代李觏就曾对此提出了质疑。 到北宋年间,宋神宗命学者重新讨论这个问题,当时的主导意见又回到了“五行相害相生”的老路上去,只有司马光、程颢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五德的运行方向应该是这样的——“信”是仁德的终结者,有了“信”也就达到了仁的最高境界;然后是由“信”进入“义”的阶段,由“义”进入“礼”的阶段,由“礼”进入“智”的阶段,最后进入“信”的阶段,以此周而复始地运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