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刑期多少年?
2014年,美国路易斯安娜州一名男子因谋杀罪被判处死刑。然而,就在执行前一刻,由于检方发现受害者生前可能患有一种罕见的病使大脑受损,因而凶手应该无罪。 随后,一名法官裁定撤销原判,该案交由另一个法庭重审判处。 不过,2015年2月,另一起谋杀案发生,23岁的被告因枪杀前女友及其新欢而被判有罪并处以绞刑。
尽管在全世界许多国家,对谋杀犯的刑罚可以是鞭打、石刑、水刑甚至是剁去手脚等等极刑,但在美国,死刑是唯一的死刑方式,并且已经实施了168年(截至2014年)。
在美国,各州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执行死刑以及如何执行死刑——这意味着在有些州,死刑可能很“温和”,而在另外一些州则可能极其残酷。 2007年,得克萨斯州一名囚犯在执行死刑前2小时突然死亡; 2009年和2010年,俄克拉荷马州和阿肯色州的两名囚犯,在临上电椅前1小时和42分钟,分别被宣告无罪释放。
尽管这些离奇事件时有发生,但迄今为止,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有人通过贿赂或其他手段从美国最高法院手中逃脱惩罚。 与美国不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死刑都限于故意杀人罪。在中国,故意伤害他人导致死者死亡的,属于故意犯罪,应判死刑。
2004年,中国一法院以强奸杀人罪名将罪犯姚建东处以注射死刑。 姚建东作案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导致被害人颅脑损伤,虽经抢救,但最终未能摆脱死亡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