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美国判了吗?
没有宣判,但是陪审团已经回到房间开始讨论了。按照美国的法律程序,如果12个陪审员中有6个人以上认为有罪,法官就会宣布被告有罪,反之则宣布无罪。 虽然媒体大多引用“11人投票支持有罪”的报道,但据当地法官称,真正的结果应该是“多数赞成有罪,少数赞成无罪”。所以其实还是有7个人完全怀疑他的罪行,而12个人中只有5个人认为他罪刑成立(包括1人的无罪票)。
根据报道,在审理的3天时间里,控辩双方各自提交了超过100份证据、做了长达10个小时的陈述。其中,检方先出示证据并发言,辩护方对检方的证据和言论提出质疑,然后检方向陪审团最后陈述,阐述他们认为的证据和立场;随后辩护方向陪审团陈述,阐述他们发现的疑点以及理由;最后由检察官对辩护方的陈述进行点评和陈词。
除了现场播放的海峡两岸关系法出台视频外,大部分的证据都是来自于周立波和美国前FBI特工的证词。 根据美国检方指控,1月19日晚至20日凌晨,周立波在美国长岛开车时,因对前车不按交规行驶感到不满,遂向该车追尾,之后两辆车停在路边,双方下车争吵、推搡,甚至动手打架。期间,周立波驾驶该车继续前行约一公里后,将车停到一处公寓门前,然后步行回公寓。数分钟后,警方到达现场,并在车上找到一把枪。 这把枪是本案重要的定罪线索,也是周立波律师极力否认的物证。
周立波律师多次指出,这把枪是在车内一个隐蔽的地方找到的,不能证明就是周立波犯罪的证据。车是周立波驾驶的,但他进入公寓是步行,显然不是带着枪进入的。 所以,只要陪审团中的绝大多数人都相信这个说法,周立波就无罪了。
目前看,周立波胜算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