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为什么殴打男童?
几个月前,一个10岁的德国女童,将一个11岁的德国男童打得遍体鳞伤。事后,女孩向男孩的父母道歉,并支付给他1500德国马克(约合819美元)的医药费用。德国孩子之间的打架斗殴是常见的,甚至经常打得头破血流,可这次却不一样,这场打架不仅仅是普通的打架,更是发生了一些“反常”的事件:在斗殴之前,女孩先向男孩扔了一个石头;在斗殴结束之后,又有一名15岁的女孩冲向男孩,朝他的肚子踢去(据说是因为女孩的爱犬受到男孩的欺负)。那么,是什么让德国的这个女孩,忍心对一个年幼的男孩下毒手呢?
我们暂且把原因放一边不谈,先来分析一下事实。先扔石头——这是明显的不守规则,就算是还手,也没必要先用武器吧?之后,女孩又指挥另一个女孩去踢男孩的肚子,这些可都是违法行为,而且,女孩不仅自己没受伤,反倒付给了男孩高额的医药费用。那么,到底谁是受害者,谁是加害者呢?
关于这件事,德国网友们也分成了两派,一片批判之声,一片体谅之声。批判者认为,这只是“以暴制暴”,女孩受家庭、社会的影响,从小就没有受到什么正确的教育;体谅者认为,她毕竟还是一个“未成年少女”,之所以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是因为父母工作繁忙或冷漠(如孤儿院),并且,还是一个孩子,不懂得什么事是对的,什么事是错的,伤害了男孩,但最后还给男孩家钱,本质上说还是不知道善恶。两种说话都有几分道理,但以我的观点来看,二者兼而有之,即:受家庭教育影响、未受到很好教育、孩子不知善恶。
先说家庭教育,我非德国人,也不能妄加猜测,但我想,女孩的家长可能也比较忙(也有可能是冷漠型父母),很少关心孩子的生活,也很少教育孩子什么对,什么错,以至于这个女孩犯了错误不知道是由于什么,正确的事不知道该做什么,结果犯下了错。
再说教育,虽说现在的父母不是“皇帝之母”,不能再代替孩子成长,但却要给予孩子正确的教育,要告诉孩子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让孩子有分辨善恶的能力和知道是非的能力,而不是生下来之后再“无性教育”式的养成。如果早就有正确的教育,这个女孩当然会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是正确的,什么样的行为是错误,当然会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允许打人的时候,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打人的时候,结果也不会酿成后面的悲剧。
再扯回这件事上来,由于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加之女孩子正处于叛逆期,于是便发生了“以暴制暴”的事情,甚至,女孩的父母在得知了这件事之后,也没有做出正确的点评和相应的措施(也可能是不知道这件事,因为就算知道,也不会在意),致使其依然“我行我素”。
由于没有良好的教育,不懂得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女孩竟然指使自己15岁的姨妈去“报复”男孩——去踢小男孩的肚子!真是难以想象,这是一岁半的小女孩说出来的话。虽然说“小孩子疯话连篇”也能让人理解,但这却实在有点过分了。
至于什么是“以暴制暴”。以暴制暴,就是用自己的暴力来报复对方的暴力。那什么是报复呢?就是别人做了坏事(当然做坏事的不一定是自己),自己心生恨意,因而也去做了坏事,这就叫报复。根据法律,报复是一种错误的责任形式!
再者说,就这个德国小姑娘这种“以暴制暴”和间接指使别人“以暴制暴”的行为,即便在德国也不可能逃脱受到刑事处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