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画五行属什么?
汉字中的“四”,在历代的笔划中并不统一,目前最早的是小篆形式的“四”——(战国文字),或(秦代文字);之后是隶书形式的“四”——(汉代文字),或是(东汉文字);再后是楷书形式的“四”——(魏晋南北朝文字),或是(唐朝文字);最后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简体字“四”——(宋元现代文字),或者是(现代汉字)。
那么,根据上述字形的发展演变过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条结论——古代的“四”字,最初都是当作“亖”字使用的,且均为两竖并列的形式。 既然如此,这个“两竖并列”的形状又作何解释呢?
笔者注意到,在以上各时代字体的变化中,有所谓“一字多形”的现象,即同一个字,它的不同形态会因时代的变迁而有所变化,但我们看到,无论这种字形如何改变,它始终保留着两个短竖的基本形状,这说明“两竖并列”实际上是这个字的“本形”“古形”“初形”,也是它的“正统”。 当然,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说它是错的。
因为,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我们都认可一个事实——“同音”是可以用来表示“同意”的意思的,例如“办公室”的“办”,读bà时,意思为办理、办事;读bàn时,意为办法、办到。也就是说,两个字用同音的方式表示相同的意义。同样的道理,我们用“四”字表示“四十”的意思,既可以用其本形,也可以用其音形。只不过,当用在某个词语中,或是作为句子的成份时,由于使用频率较高,它们会发生一定的“变形”,以区别于另一个意义相应的词或句子。
综上所论,4画的五行仍然是土。
字形的笔画,可分为横、直、勾、点、挑、捺等不同形状,其中横直勾可组成方块,点则为方块的缩小,而挑、捺可说是点的延长变化,这些笔画的形状构成的汉字,可归纳为“金、木、水、火、土”五种类形。
汉字中凡以“一”字为全字或偏旁主体,字形由横画、直画,以及由此引伸变化的笔画所构成者,均归入金文字类。金之字横画有力,直画成行,正气浩然,端方凝重,为厚实高贵字体。有此笔画构成的字,大都主贵、主富。倘能与木字配合尤佳。如赵、钱、孙、李、马、王、张、刘、朱、秦之类。但金字过重,倘与水字相冲,则克妻伤子,福寿不能双全,且会招来血光。
汉字中凡以“又”,“人”,“入”字为全字或偏旁主体,字形由斜、撇、捺笔画所构成者,均归入木文字类。木字取其宽大,有伸缩性,为宽宏大量之字体。倘能与金字相配,则大富大贵。如“林”、“森”、“桃”、“桂”、“梧”之类。倘与金字互冲相克,则多主克妻克子或六亲不得团聚。
汉字中以“二”,“忄”字为全字或偏旁主体,字形由波浪、折画所构成者,均归入水文字类。水性流动,为顺遂和气字体。倘与金字相配,大都主贵,如“淼”,“涛”,“澜”,“泽”,“湖”,“沧”,“波”,“淞”之类。倘与金字冲克,其人重则为水灾,轻者常多疾病,且主孤独。
汉字中以“辶”,“一”,“攵”字为全字或偏旁主体,字形由弯环、圆笔画所构成者,均归入火文字类。火性温暖和气,有光明之象,又曰有礼、有义。倘与土字相配,大都主贵,大富无灾。如“照”、“耀”之类。倘与金字相冲,则克妻克子,或重病难愈。
汉字中以“土”字为全字或偏旁主体,字形由粗重方块笔画所构成者,均归入土文字类。土字取其脚踏实地,厚道而诚实,为贵而不奢,富而不暴之字。倘与火字相配,大都享福贵双全,和气致祥,且寿高福隆。如秦、华、徐、陈、韦、孟之类。倘与金字相冲,则劳碌奔波,且有破败贫疾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