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的内容是什么?
1860年9月,英法联军北犯北京。清廷命僧格林沁率军迎击。10月7日,双方于通州八里桥展开决战(详见八里桥之战)。由于兵力劣势,加上指挥失误,清军大败,僧格林沁被击毙。
《京报》关于中英《北京条约》的记载 《北京条约》共十三款,主要内容如下: 一、清政府任英国公使为驻北京代办; 二、清政府承认英占九龙司地方属英国管辖,并且承认英国人在广东港船出入的特权; 三、开天津为商埠; 四、割让九龙司地方界给英国; 五、准许英人参加治河及修筑炮台工程; 六、中英各派官府人员共同勘定边界; 七 、赔偿英法军费六百万两白银(实际赔款金额为八百万两); 八、赔偿英商损失两千多万两; 九、释放所有英法俘虏; 十、两国交往以“钦差大臣”或“宰相”为首领互换了护照。 此外还规定,香港岛仍归中国所有,但由英国“治理”。
《北京条约》文本,参见[英]哈罗德·尼科尔森著,何高济译:《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与中国》,商务印书馆1973年版,第244—2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