浊字五行属什么?
古人认为:“五行”分别对应自然界中的五种基本元素,包括金、木、水、火、土;此外还有“六气”,分别为风、冷(寒)、旱、热、湿与雷。 “五音”则分别是宫、商、角、徵和羽;其对应的古代乐器有磬、钟、箫、笛和鼓等。 由此可知:古汉语里的“五行”并非指五种具体的材质或事物,而是指五大类具有不同性质的物质因素;而“五音”也不等同于五个具体的声音,它们实际上是五种不同的声音形态——在古人看来,这五种声音的属性各有差异。
因此,古人将带有“水”属性的行为称作“浊”,也就很容易理解了——“清”为阳(刚),是光明的、外露的,故而能流动,像水一样可以流淌;而“浊”为阴(柔),是黑暗的、内敛的,所以呈固态,像土一般能够堆积。
其实除了“清”“浊”之外,还有“雅”“鄙”两种评价标准——《国语·周语》中有言:“夫天地成而为四时运行,如律令。”其中的“成”即完备之意,故此句可解释为:天道已完备地形成了春夏秋冬四季的运行规律,就像法典那样明文规定好了一样,不容变更。据此可知:“天”是绝对的,是不容置疑的;而人,作为天的附属品,当然也要遵从这一绝对准则。
那么,既然如此,当人的行为不符合这一准则时就会被视为有瑕疵,也就是“不雅”;而如果完全按照这天道的规律办事,那便是“大雅”了!反之,如果偏离了这条准则,甚至违背了自然之道的话,那就只能算是粗俗下作了——这便是“鄙”之所在。 而之所以会使用这些形容词去形容一个人的品行,是因为人们觉得,只有遵循着自然的法则行事,才能算作一个品德高尚之人! 例如孔子就说过这样一句话:“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意思是说:“君子明白正义,懂得以大义为重;而小人却只知道追求私利”!孔老先生是非常注重个人品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