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片酬是怎么结算?
1985年,香港电影界制定了一套新的电影成本及收益分成制度——电影分红制。 在此前,香港电影制作成本核算过于粗放,经常出现影片亏损的情况。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香港电影业界成立了一个由五大电影公司代表、工商界人士和会计师组成的“电影成本资料小组”,旨在科学地估算电影的制作成本,并建立一套符合市场规律的操作机制。
在“电影成本资料小组”的基础上,香港电影业制定了《电影制片成本计算方法》(简称《方法》),于1985年在业界颁布实行。 这套《方法》全面细致地考虑了影响电影制作成本的诸多因素,包括电影片长、演员人数、主要演员知名度、特别效果、摄制成本等,建立了230多个指标体系,并运用计量的方法对这些指标进行量化处理。 在收益分配方面,《方法》提出了固定分成和浮动分成两种模式可供选择。对于中小成本的文艺片或难以用票房收益来体现其价值的电影,采用固定分成;而对于大投资的商业电影,则采用浮动分成,以票房收入为例,超过一定规模的影片,其收益首先返还给投资者,超额部分再按比例分给他们。 为鼓励电影从业者投身电影事业,《方法》规定,电影工作者如属首次执行编剧工作,而该剧本获得了至少三分之一的观众青睐,则可获不少于一千港元的稿费(见《香港电影业的现状与展望》)。
《方法》对涉及偷税漏税、滥用授权书转移利润以及提供虚假成本报表做假账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增设了税务条款。 可以说,《电影制片成本计算方法》既体现了行业自律的特点,又具有法规的严肃性,为当时混乱的香港影坛树立了一面旗帜,并由此稳定了香港电影的票价,使香港电影从此告别了乱赔钱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