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有明星吗?
南师大学生宿舍猝死,家属回应未尸检称做完也不能确定死因,还有哪些问题值得关注?
回答:看到有很多人在讨论这个案件,也看到了很多不同的观点,有的观点说“非专业人士不要胡乱臆测”、“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些说法很正确,也很中肯,我同意。 但我在此想说的是,我们可能无法完全了解事情的真相,但我们可以尽量靠近事实。
1. 关于“现场监控” 只有两个画面,一个是在电梯里的,一个是出电梯的。这两个视频是否完整地还原了事情发生的经过,我们不得而知;视频没露脸不代表没有录到脸,也许拍摄设备没能拍到正脸,但或许能拍到侧脸呢?(仅假设,不是真的认为正脸没有拍到) 我们所能看到的是,一个身体健康的大学生在电梯里突然倒地,然后有人呼叫外部力量介入进行心肺复苏,然后再无其他视频资料。
2. 关于“法医” 法医到现场进行了初步检查,发现了一些血迹,然后用纸巾沾水擦拭尸体,发现“手指毛发还硬硬的”“指甲盖里面有一些黑黑的”,并据此作出了 “排除他杀” 的结论。 我觉得这里的“排除他杀”是指“排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情况”,而不是指“排除猝死等意外情况”。否则,法医现场用肉眼就能直接判定猝死了。而且,如果是法医通过肉眼现场排除了他杀,那么新闻里的说法就是正确的,即“经警方调查,排除他杀”。 这个案子里面的“他杀”是一个法律概念,需要借助公安机关的调查才能明确,单纯靠法医的现场检查和实验室检测不能下最终结论。这点从法医出现场的意义就能看出来——法医的出现和消失都代表了一个过程的开始与结束: 公安机关的调查开始,就意味着法医出现的现场检验工作结束。
3. 关于“猝死” 现场急救专家王祥麟教授曾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判断患者是否是猝死,关键要看三个特征:
① 突然发生;
② 短时间内死亡;
③ 死亡原因来自内部,即心脏骤停或心肌梗死。
对于这个案例来说,从电梯出来到进入医院大门,期间大约几分钟时间,按照一般情况估算,这段时间从发病到死亡基本能够构成“短时间”。而“猝死”的核心在于其“猝死”原因来自于“内部”。这里所说的内因指的是由自身因素导致的猝死,比如这个案子当中的大学生,本身确实患有疾病。但如果说的是外在诱因导致的猝死,那当然属于另外一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