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刘马车为何坐牢?
2014年,香港著名富豪、马会主席刘銮雄因贿赂官员而被判监禁17个月,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这个案件,给广大读者一个案情复盘。 刘銮雄的罪行是向香港海关人员杨伟忠行贿港币635万元(约合518万元人民币),以帮助公司合法化并躲避检查。 这笔巨额资金的流向颇为耐人寻味。 因为刘銮雄在1998年至2010年间,通过多家公司隐瞒收入、偷税漏税达港币6403万元(约合5231万元人民币)之巨! 也就是说,他先是贪了6403万港元然后才拿出的635万港元给“关系”搞利益输送。
更让人感到惊奇的是,他在接受调查时竟然声称自己完全不知道公司的这些经济违法行为,表示自己只是一个“提款机”。 “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只是个提款机.......” 这是多么地大言不惭啊!
当然,刘銮雄并不是一个人单独作案,他的公司存在大量偷税漏税行为,包括在香港及内地的多家公司均被指偷税漏税或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 独立个人纳税人偷税数额较大(六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扣缴义务人犯前款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罪并罚的话,最高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4年,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也披露了该案的细节: 刘銮雄请托国家海关工作人员帮忙逃避监管,私自将价值700万元的太阳能板货柜船运进香港,又让公司人员私下与内地海关人员联系,骗取通关证件,使该批货物顺利进入香港。 后来,刘銮雄得知海关人员在调查他后,多次找相关部门打招呼求情,甚至以威胁的方式施压,要求对方放过他。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刘銮雄仍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予以否认。
面对这样的“硬骨头”,办案人员也是费尽心思,最终才得以成功破案。 首先是在美国加州法院庭审期间,令刘銮雄的证人李军(化名)出庭作证,李军的证言直接指向刘銮雄有行贿犯罪的事实。 李军曾是刘銮雄的公司财务负责人,他对刘銮雄行贿的事项以及两人之间的金钱往来的细节都做了详细供述。 李军还供出了刘銮雄送给他的一辆保时捷轿车及其他名贵物品的情节,而这些礼品的清单,正是刘銮雄当初向海关报关时的资料。
本案还有一个重要的突破,那就是发现了刘銮雄贿赂海关人员的证据——一张照片。 侦查员在查找案件线索的时候,意外地在某酒店停车场录像中发现疑似刘銮雄的人出现。而令人吃惊的是,这个人正是由刘銮雄聘请来负责处理此案的律师。 根据律师的描述,他是陪同一位姓王的客人来见海关人员,并用手机拍摄下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而这位王姓客人,恰恰就是在案中被李军指证向刘銮雄行贿的中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