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怎么判处性骚扰?
这题我有权答! 本人前TVB职员,负责审核节目内容(就是翻墙看网上评论之类的工作)。 话说当年我们组有位女同事,长得漂亮身材又好,是众多男孩子心中的女神。
某天早上走进会议室,满脸通红怒气冲冲地说有人骚扰她! 我和组长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昨晚她回家后打开邮箱发现有很多电子邮件,标题都是——“我要和你上床”、“我想上你”等等.....发件人一栏写着同一个邮箱地址。
办公室内有几个人知道这个邮箱是她申请的,但都不知道密码。 她说她以为是男朋友干的,气得要命,马上回家把密码改了才安心睡觉。 第二天进办公室就问有没有人看到我邮箱,我说没注意。 她拿起我的工作邮箱,气冲冲地又出去了。 半小时后,女神回到办公室,脸更红了,好像被人掐头去尾传了个谣言,很尴尬。 但她什么也没说就工作了。晚上下班时却告诉我和组长,说要报警,说她被网络性骚扰了! 当时大家都很奇怪,问她是怎样被骚扰的。她说有一天她在家里收到很多类似的邮件,气得她要爆粗口了。
第二天,警察来询问事情经过,拿走了她的电邮录。 第三天,警方又来告知,已经找到罪犯,是一个香港学生。 第四天,这个家伙来向我们的女神道歉,说他只是一个实验,测试在现实世界中,从网络上发表情色信息,会有什么后果。 (因为当时微博刚刚兴起,很多人都有注册账号玩,有些男同学也会发布一些调情的文字或图片)他并没有真的打算要把这些信件发到那个邮箱。
我们的女神表示原谅了他。 这个家伙是被治安警带回来的,所以案件归入普通刑事案件处理。 不过最后,这个家伙既没有交保释金,也没有被判监禁,而是由家长领回去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