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哪个女孩李玲?
我反对一切以暴制暴、以恶惩恶的做法。 其次,我不认为“放不开”这个用词准确。 “放不过”更确切。
第三,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很多回答拿“人渣”、“畜生”形容李云迪,但李云迪到底干了什么,才能被定义为“人渣”或“畜生”呢? 据警方透露,李云迪多次骚扰同小区的一名女子,被拒绝后,在2016年1月1日凌晨,用铁棍将女生家中门锁砸坏,进入室内。
这是故意伤害,有前科(二进宫),情节严重,应处有期徒刑,同时赔偿受害人损失。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受害女生表示,当时她正在家中睡觉,突然听到门口有人摔东西,下楼查看发现是一个陌生男子正在用力击打她家大门。 “一开始我以为是快递,就想让他等等再敲。但他一直敲,我只好去开门。他手拿一个塑料袋,说我是干爹,要给我礼物。我说你找错人了吧,然后就把门关上了。 ” 次日凌晨3点多,李云迪再次上门,还在门口留下一封“求爱信”。 这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刑事自诉的侮辱诽谤罪了,当然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李云迪作为公众人物,私生活混乱,多次出轨导致女友分手,违反计划生育条例,作为男人不能负责任,还偷井盖!(这梗真一辈子忘不了) 这些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果发生在普通人身上,肯定应该被谴责,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问题是,李云迪身为公众人物,他的这些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比一般人要大。 所以,除了法律制裁外,我们更应该加大舆论力度,让这种负面典型受到应有的批判。 我们不应该保护坏人,但我们必须保护无辜的人免受伤害。 如果继续容忍李云迪这样的人危害社会,那才是真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