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为什么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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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林肯,人称亚伯,是首位出生于肯塔基州的美国总统,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他在任内领导了著名的美国南北战争,废除了黑人奴隶制。

林肯不仅是成功的政治家,也是一个成功的演说家,他有睿智的思考和真挚的情感。葛底斯堡演讲,是他最著名,也是被美国民众广为称赞的一次演讲。作为美国最伟大的演讲家,林肯用他智慧的演讲,使美国从一个分裂和失败的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统一及强大的民主的国家。

林肯童年十分贫苦。1809年2月12日,他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一个普通农户家庭,全家生活极其困苦,连像样的房子也没有。少年时代,全家迁居印第安纳。1816年,全家被迫从肯塔基迁居印第安纳。父亲是位农民技师,会盖房子、做家具和磨面粉用的磨盘等。

林肯14岁时母亲去世,全家陷于破产困境。他在极端困苦和孤立无援的环境中挣扎。他仅在乡村小学读书一年,终生基本上是自修学习。他特别喜欢演说,曾在河上伐木驳工船上任过职。为摆脱贫困,努力自学法律、历史和科学著作,有空即翻阅、学习字典。21岁时全家迁往伊利诺伊的皮奥利亚,他跟着去,成为皮奥利亚镇的职员、商店售货员。

1831年,22岁的林肯第一次参选美国州议会议员落选,之后他从事过一段时间的水手。第二年成功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州议会代表。在任期内,他因帮助伊利诺伊州政府调查沙兰特斯河流的通航能力而获得一份报酬。他将这笔钱投资于一家商店,可惜生意失败。1834年当选为州议员。1834年-1841年连任4届,开始反对奴隶制,1836年起自学法律。1836年获得律师执照。

1837年在州议会辩论废除奴隶制问题时宣布“我反对奴隶制”,成为共和党元老。1837年迁居斯普林菲尔德,当上律师,开始在第九司法巡回审判区挣钱谋生和学习法律,成为颇有声望的律师,开始过上比较舒适的生活。

1841年他作为辉格党人当选为国会众议院议员而进入联邦政府。1842年一个名叫詹姆斯·谢尔比的农夫在伊利诺斯州购买了一个黑奴皮特。林肯为皮特做律师,皮特获得了自由。林肯因为为黑人当律师而在当时种族非常不平和的伊利诺斯州出名。从1843年到1848年,他在州和国家事务中休整和等待。但是,他经常在共和党的聚会上演讲。

1854年反对《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并支持建立“自由土壤”党。同年发表了有名的“房屋裂开”的著名演说。在1858年与道格拉斯参议员进行美国参议员空余席位的竞争中,道格拉斯当选。其间在伊利诺斯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集会时,林肯发表了著名的《“house Divided” Speech》。这场辩论使他成为闻名全国的政治家。

1860年共和党提名他为总统候选人击败南方的候选人当选总统,1861年3月就任合众国第16任总统。

林肯在就职演说中,强调国家不能分裂,必须维护联邦统一,主张对南部叛乱地区只采取和平的措施和一切和平手段。但是,南部11个邦无视他的一切和平表示,于4月12日进攻萨姆特要塞,挑起内战。1862年, 废除了军队中的黑人奴隶制。在军事上,起用格兰特将军为总司令,改被动防御为主动进攻。9月, 林肯签署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1863年,他领导北方军队取得葛底斯堡战役的胜利,1865年初,攻克里士满。3月,通过了《美国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正式废除奴隶制。同年4月,南部邦联彻底瓦解,内战结束。内战制止了国家分裂,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道路。

1864年共和党提名他为总统候选人再次当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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