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明星涉黄?
近年来,影视明星涉毒、嫖娼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公众较为关注。司法实践中,也有一些明星以网上散布宣扬其违法犯罪信息构成侮辱诽谤罪提起自诉被法院驳回的案件。针对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娱乐明星违法犯罪信息是否可以公开问题,最高法高度重视并组织专门调研。在全面梳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学术观点,充分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司法实践以及专家学者意见基础上,起草了《通知》稿,数易其稿,经多次研究论证,决定印发各级人民法院执行。
《通知》包括正文和4个附件,正文主要对涉娱乐明星案件具体的工作部署提出要求,附件作为具体指导意见以法释形式单独发布。《通知》全文1300余字,附件全文2700余字。
《通知》提出从三方面加强审理涉影视明星违法失德案件及娱乐、体育、社会网红等公众人物相关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培育新风正气、抵制不良风气。二是加强审判指导。要妥善审理典型案件,发挥裁判示范效应,加强对下审判指导,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要切实提升政治能力、业务水平和责任担当,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推动构建多方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