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明星洗钱?
我来说几个 19年前,香港某电影在内地上映时,当时有个叫王军的编剧突然跳出来指责这部电影盗窃了他的创意!而且证据确凿,因为那部电影的剧情和10年前他写的剧本一模一样…… 他自称是在1996年把剧本卖给某电影的,但是直到19年后对方才将之投拍成电影上映。期间他不断催对方付款,却屡遭拒绝。
于是他就将这桩案件的细节曝光在媒体面前,一时舆论哗然。 这桩案件最让人意外的地方在于涉案的5个明星人物一一认罪,并且态度端正,积极配合调查。 更有趣的是他们提供的证据也“人证物证俱在”,让检察官也无法否认。 最终这些明星们被免予起诉(当然,检方也不是傻子,毕竟这些家伙们是清白的,不然早就判了) 但由此也可以管中窥豹,想到其他更严重的犯罪肯定也有迹可循。
2、某著名演员嫖娼 有人举报某著名演员嫖娼,警方随即立案侦查,结果查无实据。 警方正在疑惑之时,该演员主动承认了自己5年前的违法事实,并向警方提供了当时的执法记录视频。 当即,警方再次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治安拘留14天。
3、某女明星涉走私 某女明星涉嫌从国外购买宠物狗未缴纳关税,数额较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交的全部证据,该女子及其律师均表示认可,但认为罪名不成立,应当依法宣告无罪。
法庭经公开审理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虽然被告及辩护人的意见有理,但却于法无据,依法不能成立,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查明,2018年3月,该女明星委托他人代买2只外观相似的宠物狗,价格共计人民币7.5万元,并通过网络沟通购买事宜、支付款项。
随后,2只宠物狗由广东深圳机场入境,海关工作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2只宠物分别价值人民币7.3万元和人民币7.32万元。 2只宠物狗入境途中所耗费用为人民币1万余元,上述费用的支付凭证显示由被告人某某影视文化工作室账户转账至他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