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红灯区在哪儿?
红灯区不是法定概念,是民间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非法拘禁、侮辱妇女等严重情节,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介绍卖淫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红灯区”。
不过,考虑到问题的开放性,我们讨论一下,如果存在“红灯区”的话,那么它会在哪里。 先看看国外。 我去过的很多国家都有所谓的“红灯区”,比如泰国清迈的夜店里,穿着清凉的女孩们坐在吧台旁向客人售卖酒精饮料;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在著名的基督像下方,有“女郎街”之称的区域里,穿着比基尼的美女们在沙滩上卖弄风骚;还有日本的轻歌剧里也有类似的场景——一位衣衫褴褛的绅士走进歌剧院,向身着华丽歌舞女郎支付了一笔费用之后,歌舞女郎将陪他回到住处…… 这都是国外所谓的“红灯区”,至少从法律角度看是这样的。
再来看国内。 如果谈论的是非法交易,那么“红灯区”就太明显了——北京的前门和大栅栏一带、西安的回民街和洒金桥等地,都存在着严重的卖淫嫖娼现象,并且屡禁不止。 如果谈论的是合法的交易,情况就要复杂得多。 我在上海读研究生的时候,学校附近有一条小街道,里面有不少发廊,这些发廊除了理发之外,还从事特殊服务(我在那条街上遇到过几次扫黄的执法人员)。当时这条街的理发店多是民营的,但是有的招牌很硬气,例如“美丽屋美发厅”,据说里面的大堂经理还曾在电视节目里炫耀过店铺的“光荣历史”。
后来这条街改造了,所有的理发店都变成了正规军——都成了国有单位。 但是,新的地方总有旧的风气遗留下来,所以上海的“红灯区”仍然是那两个“老牌”的地方:淮海中路和长乐路。 在北京的某些区域,我也能看到类似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