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如何实现政治制度?
1、通过国会立法干预经济。美国在1887年《州际贸易法》和1906年《纯净食品与药品法》先后成立州际贸易委员会和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负责管理铁路和控制食品质量。在1914年颁布的《反托拉斯法》,禁止企业通过垄断、限制产量、歧视定价等控制和操纵市场价格。通过国会立法,政府逐渐介入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市场和公共服务的每一个方面。
2、通过选民投票影响政府决策,获得应有权益,这是美国政治制度的最直接体现。在1913年批准的《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居民可以按个人收入向联邦政府纳税,使联邦政府有能力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推行社会福利政策,实现社会政策和减贫计划。居民还可以通过联合请愿和游说政府,形成有组织的利益集团。强大的利益集团,比如教师工会、环保组织、枪械协会、农业主等,可以利用自身优势游说政府,在国会和政府机构安插眼线,通过政治捐款支持竞选活动,利用游行示威等抗议活动影响政府公共政策,迫使政府制定有利于本组织利益的法律和政策。
3、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美国宪法》第二条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立法机构,司法机构有权认定政府机关和政府官员的行为违宪并宣布取缔。这一制度的实质是利用宪法保护人权和自由,是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约束,通过司法审查迫使政府尊重法律,保护人权和公民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