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美国需要什么?
美国移民局于2013年9月10日发布消息,要求所有申请人和证人必须在面谈时提供生物特征回执,即在2007年之后拍摄过生物特征的申请者和证人,在参加移民案件面谈时,要随身携带生物特征回执。这项规定从2013年10月26日开始生效。
据悉,该回执是一个白色的通知函,文件名是“Notice of Biometrics Services”,上面有申请者的照片和指纹比对结果,还有申请者的姓名、申请号码、出生日期、性别、生物识别id号码和案件审理中心的地址。申请者一般在生物特征采集的五个工作日内收到生物识别回执。
申请人和证人如在面谈之时未出示生物特征回执,移民局可能会要求安排一个新的面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