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五行属什么?
诏,篆文(詔),字形演变: 見(zhào)。 “詔”最早见于秦朝小篆,繁体字“詔”,异形字“詔”,字形与简体区别很大。《說文解字》:“詔,諭也。从上,下曰誥。”段玉裁注:“上謂之詔者,以其製作上達之意也。”
今人一般认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所实施的文字统一政策,其实秦代的文字政策的实质是推行文字标准化,统一规范战国时代各国字体,以六国古文为基础制定小篆,作为官方标准字体,同时允许民间或外国使用六国古文。秦末战乱导致这种局面被打破,民间又流行使用隶书。西汉建立以后,为了恢复统一,汉文帝推行“书同文”工程,在汉代早期沿用秦篆;汉武帝时期,汉尚书令周勃不能通晓篆文,而汉文帝时宰相张苍能识古文、篆文,于是汉代古文、篆文并行不悖;东汉末年,篆文书体仍然流行,如汉代画像石中经常见到用篆书写的祭祀、墓志铭等内容;魏晋南北朝逐渐流行隶书,至隋唐五代开始盛行楷书并一直延续至今。所以,“诏”字从秦到隋唐代一直保存了古字形状,宋代以来才开始变为今日的模样。可见,所谓诏书的“诏”字,其主体部分是从秦汉延续下来的小篆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