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为什么出逃美国?
1,偷税漏税 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报,对范冰冰及其工作室偷税案件处理情况做出说明。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共计7.6亿元。 当时就有人说,就算范冰冰把偷税漏税的7亿多全部补缴了,国家也只是损失了一个亿左右的税收,并没有伤筋动骨。更何况后来证明,范冰冰并没有把这些钱全都补缴。
2,罚款 2018年10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范某某等20人。据检方介绍,该团伙通过空壳公司骗取国家退税近5000万元,造成巨额税款流失。 2018年12月21日晚,北京三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范冰冰等人涉嫌偷税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范冰冰在担任某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在影视剧制作过程中,通过提供虚假资料,虚构经营成本,重复申报等方式取得虚假的涉税证据,欺骗税务机关,少缴应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合计人民币2.4亿元。 2019年3月,北京三中院一审判决,责令被告单位臣功世纪(北京)演艺经纪有限公司限期内补缴欠缴税款及滞纳金2.4亿元;被告单位臣功时代(北京)影业有限公司和被告单位天津嘉昶盛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分别在其犯罪的数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单位的财务负责人赵晓宇、邓杰、孙晓晨和直接责任人员杨帆、张琦、肖颖、胡晓、曹瑜、程晨、王莉敏、王云菲、李妍、高欣、梁艳秋、李楠分别以各自所犯的偷税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