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的陪产假多少天?
2017年开始,北京市实施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子女父母双方休假政策: 女方休60天,男方休7天。 这个政策的目的是缓解独生子女家庭因孩子出生给男方带来的心理压力,以及因为女方生育和哺乳造成的社会和家庭问题。 但是这个假期不跟生育保险挂钩,没有工资补助,全部自费。
但是!!! 这里注意,虽然文件中说是“男女双方”各7天的休假,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仅女方可享受60天的产假(即4个月),且这60天产假包含在98天的生育假里,也就是说只要女方满足生产条件(胎儿成熟、身体健康)即可申请产假,与胎儿性别及其分娩方式无直接关系;而男方7天的假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 关于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应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