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吸毒是个例吗?
2014年5月7日晚,刚结束新专辑发布会的潘某因涉毒被行政拘留,媒体爆出后瞬间激起舆论高潮;8日凌晨,工作室发表声明称,“对涉嫌毒品犯罪的潘某某予以刑事拘留”;6个小时后,警方证实潘某已被逮捕;又过6小时,潘某转发声明称自己已收到批准逮捕决定书…… 至此,从警方透露潘某涉嫌吸毒,到其被正式逮捕,中间隔了整整一天时间——这是此前媒体报道的“最慢逮捕”。
其实,这已经是很迅速的了:2013年底李代沫吸毒案曝光时,有媒体发现涉事歌手竟还是“劣迹艺人”,当时正是处于娱乐圈封杀劣迹艺人风潮之初,各路明星纷纷中枪,人人自危,结果该案从警方披露吸毒事实到李代沫被逮捕,足足用了两天时间。 而若与那些已经被定罪的毒品犯罪案相比,上述案件的快速应对无疑都算得上“神速”了! 例如,2012年上半年云南警方破获的“特大贩毒案”——一个由境外毒枭直接指挥、境内外数百家经销商参与、人员分工明确、运作模式完善的国内大型贩毒团伙,案值达人民币200亿元,查获毒品107吨;
又如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警方查处的“北屯街贩毒集团”,该集团人员众多,贩运毒品数量大,活动范围跨多国多省区,社会影响恶劣——这些案件从有毒品嫌疑到罪犯被判决,一般都要经过漫长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程序,有的历时数十年。
严格来说,以上案例中的明星都算不上是“个例”。由于毒品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国家一直在保持对这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而为了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在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也会呈现出一定的“普遍性”——毕竟身为公众人物,一言一行都被大众关注,而其自身也难保不被“带坏”;同时,作为公众人物,他们在接受相关惩处之后,也容易产生负面效应,从而对社会造成较一般的公民更严重的危害。 所以,综合来看,说这类案件体现出的是一种“常态”或许更为准确。